误输药液造成病人死亡

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注。大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尖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请问本案是属于医疗事故吗?为什么?该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值班医生应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01-状态:未解决]
倪明前律师的解答:

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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