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你好,我是一名酒店管理人员,已工作8年,每周工作六天,且周六是从下午两点一直上班到星期天早上七点, 但公司一直没有给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无故要调离工作,也没说调去做什么,我不接受,于是发生劳动争执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我能向公司提出哪些经济补偿, 谢谢!!(公司只给我们买了最低养老保险,没有按实际工资购买)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但我们当地劳动部门说没有加班费,因我现在基本工资是3000,年资补贴420 , 本地最低劳动工资标准是770, 当地劳动部门说是按770的底薪来算加班费,请问合理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05-状态:已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应该为你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你有权要求其依法为你补缴保险费用,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