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我如何与子女断绝关系
我的四个孩子,有三个对我不理不睬,我想和他们断绝关系,我的所有财产只给我三女儿,我应该怎么申请?
咨询者:
fa116802
河北
[
咨询时间:2010-03-13
-
状态:未解决
]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与子女断绝关系 法律是不支持的,你要将你的所有财产给你 的三女儿,可以赠与或遗嘱,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后有很高的证明效力。
我咨询张宏图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张宏图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张宏图律师
执业机构:
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云南 昭通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知识产权
更多张宏图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宏图律师
>
张宏图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