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间的说话导致人格尊严受问题
同学间见一位同学成绩突飞猛进了,就多次说诽谤她的话,比如“造谣说你跟某某同学好,或叫某人妹,叫另一个人妹夫,或者说某人外貌上的弱点,说她长得十分难看,见某人不理,柿子拣软的捏,越说越离谱,越说越大胆,造成这位学生的困扰,让这位同学忍无可忍了。”
请问这样是否损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可否通过法律途径禁止他们对这位同学的言语伤害,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3-13-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侮辱诽谤话,要有一定的度。行为人主体要满18周岁,这位同学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如是成年人的话,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