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

您好!我是一名离异的男同性恋者,我和前妻因为我是同性恋的事一直以来争吵不休,于09年11月份离婚了,(我们离婚的时候我们公共的财产只有一些家居用品和1万多块钱,还有2万的外债),当时为了尽快脱离那种争吵的日子,我答应了前妻的要求(不满足她的要求就公开我的身份)采取了协议离婚,在无奈的情况下我向朋友借了钱,一次性付给了她近6万块钱,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我出,债务我承担,可是现在我觉得自己像被别人敲诈了一样,我想问一下像我们这样协议离婚的现在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14-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 不满足她的要求就公开你的身份,在签定协议的时候,说明她有协迫的意思,协议条款部分无效,另外,婚姻法也对此作了规定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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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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