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

律师您好请您帮帮我:我在一家国企实习签订了实习合同,我09年4月进厂合同到我7月那毕业证为止但我拿到毕业证他们没和我续签合同,还是让我继续实习,但今年的3月份就把我退回学校,现在是我没有违反劳动纪律、也没对工厂利益造成重大伤害,也没有违法乱纪!厂里就是单方面说我不能干活,也没有对我进行考核就说我不能胜任工作,就把我给开除了,您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吗?谢谢您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03-16-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法律规定 实习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单位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 的,单位违法开除你,你有权要求单位补偿你两个月的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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