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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几年的时候,我家有处平房,土地证是我父亲名字(没有产权证),由于工作原因,居家迁至外地,这处房子就由亲戚住着,亲戚想买下来,我母亲同意了,收了2000块钱房钱,但我父亲不同意卖,但又宁不过我母亲,最后就由亲戚住着!什么手续都没出,土地使用证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没变更。去年房子拆迁,增加面积后分到了两处回迁房,增加面积钱是我家出的。两处房子还是我父亲的名字(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没办理),亲戚一处,我家一处,但现在亲戚向我家要我家的这处回迁房,说是他们的,弄的挺不愉快:(我想问问律师,如果房子不卖了,可不可以?怎么个程序?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03-16-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要办理过户登记,你的亲戚是没有取得产权的,你的房子不卖了是可以的,但你们要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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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昭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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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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