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孝,遭起诉,屈辱难当!
我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在我们劝说下再婚,婚后一直遭遇后父冷暴力,她仍然忍辱负重瞒着儿女生活下去,我的外婆外公八十多岁高龄,前年外公在去世前久生病,家里通知母亲,母亲去了,留在外公身边照顾了三个月后,外公去世了。母亲沉浸在没有长期尽孝的自责当中,母亲回来后不久,家里又通知外婆病了,母亲和继父商量好后,又去了,本来没有打算呆多久的她,看到可怜的母外婆病得连生活都成问题,便不忍心走掉,打电话家给继父商量,继父冷言冷语的讲:“你安心的在那里照顾老人,一年,两年都可以的”。母亲在一面是亲人的需要和一面是冷酷的态度的情况下,选择了前者,留下来照顾外婆半年,外婆还是走了,(一年里面,双双离开)母亲回来后,准备安心和继父过日子,但没有几天,就收到了法院的电话,说继父起诉和我母亲离婚,母亲看了起诉书,差点没有气晕过去,继父居然说我母亲公开在外面与他人同居!(纯属虚构!)说我母亲结婚后一直住在单位上,(我母亲除了去外婆家,剩下的时间就是住在继父那里,单位上没有任何宿舍)说我母亲回家就是给他女儿要钱,要到钱,转身就走。(他女儿从来没有给我母亲一分钱用,我母亲倒经常给她们钱用)母亲气得一病不起,继父的这些诽谤和诬告,不知道法律上能形成诽谤罪不?我们现在的方案就是,他们财产我们一分不要,(他以他自己女儿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每个月都从他工资交钱出去还房贷,但从来不带我母亲去新房子)他必须当庭向我母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否则,坚决不答应离婚!不知道您能给我出点什么主意?我们有必要准备什么证据或者证人吗?母亲是视名誉比生命还重要的人,我们儿女一定要给她讨一个公道,请你帮帮我,万谢!
补充提问:
新房子是在和我母亲办结婚前买的,他们接触了一年多,办了结婚证才结婚的。我请过律师,他告诉我,赔礼道歉要看男方,如果他不道歉,法院没有权利要求他,还说,他现在没有在公共场合散布,没有构成诽谤罪,说我们没有有力的证据,拿他没有办法,我很生气,白纸黑字了,还不是证据?所以我就没有请律师了,因为没有帮到我什么,我方不是不离婚,只是想要恢复名誉,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这点他做不到,我认为没有必要请律师,不知道哪位律师有高见?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0-03-20-状态:已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断父侵犯了你母亲的名誉权,你可以反诉他,要求他向你母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否则,坚决不答应离婚!就他所讲的事实,他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举证责任在他,他 如果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