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弱小公民合法权益,执法部门执法犯法
各位律师:
你们好!请帮帮一个弱小的孩子。
我是属男城女乡户口类型夫妻,2005年我儿子出生后户口随我上为正规农业户口。至今仍没分到责任田(没有再上过城镇户口)。当时村委承诺大动地时给孩子分田。2009年10月因移民工程村里田地重规化时村委无故取消了我孩子的责任田承包权。村里每人都需分出部分田给移民,但有移民款补贴。
2009年10月9日为此事我给河南省信访局发信上诉,2009年10月17日村里开始分地,2009年12月26日信访给出办理信息:下面是我原样复制过来的省信访给我的(县里未经我们知道伪造的)回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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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信访局于2009年12月26日对你反映的问题作出办理结果: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城郊乡政府调查处理结束。经查:你的孩子在赊店镇派出所上有户口,同时在城郊乡派出所也有户口。因移民工程需要占用刘庄村一部分土地,该村对土地进行重新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不同意分给刘珂孩子责任田。 经乡、村、组干部同组群众代表协调,该组同意分配给刘珂孩子责任田一份。 2009年12月12日,由调查组成员与你见面,你同意处理意见并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签“同意”。此信访事项终结。 如果你有其它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拨打电话03776793377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社旗县信访局邮箱:nysqxf@163.com。我们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尽快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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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夫妻一直在广东省打工,(孩子一直由我方父母在农村户口所在地抚养。)2008年6月10日后至今从未回过河南省。信访协意书是我县伪造的,听我父说在县信访局看到有签我名,并按手指纹的信访协意书。我们从未见过协调人,孩子现在也没分责任田。
2010年1月12日我再次上诉:乡、村组侵犯我儿公民合法权益,县信访部门执法犯法。县信访打电话叫我们不要再发信,造假的事也不要再追究,尽快给办,说有地给地,没地分移民款。但却年前推年后,年后今推明,明推后,1月推2月。一直拖着不办,现在移民款也快下来了。3月17日我又发信催办,县信访又改口叫我们找法律依据。请问律师我们访该怎么办?急需答案,多谢!(现我们在继续找着县委的领导)孩子这么小就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做为一个母亲我怕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只想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请各位律师告诉我下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3-21-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的孩子 应当分到责任田或移民款,你认为县信访局伪造了协议,可以请律师调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