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亏损,挪用,欠债,财产转移,和诈骗?
小丁与友人合办公司,双方也未签任何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使公司遭巨大亏损,于是友人要向小丁全额索回原有资金,不然就要以“转移财产”,“诈骗”等罪名起诉,这能成立吗?
补充提问:
小丁在无可奈何情况下,将公司转让了出去,至今被转让人一文未付而潜逃,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如何担责?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0-14-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小丁与友人合办公司,属于合伙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友人不能向小丁索回资金,同时更不能以此追究小丁的刑事责任,诈骗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