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居住的问题

老人一共有四个儿女,其中老三和老四是出嫁的,两个老人由老大和老二负责,两家人商量每家人家负责一个老人,老大负责爸爸的生老病死,老二负责妈妈的生老病死。两个老人常年居住在老大的家里,而老二负责的是老人用的厨房,男老人再11年前已经去世,由老大解决后事。而后女老人依旧住在老大家中,今年的初三老人因脑梗塞而躺在床上不能下床。在医院的费用是由老大老二平摊。吃饭的问题是两家人家每家一个星期一个,轮流为老人送饭,俨然厨房老人已用不到。现在老大家里要拆房子,重新造房子,老人住哪成了一个问题。因为,当初说好每家人家负责一个老人,那以后老人的居住问题是否由老二来解决?如果老人被送去养老院,是不是每个子女都应该出钱?如果老三和老四不愿意出钱,应该怎么去解决?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17-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子女对父母都 有赡养的义务,老人的居住由老二、三、四来解决,如果老人被送去养老院,四个子女都有出钱的义务,如果老三和老四不愿意出钱,老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赡养费。

我咨询张宏图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昭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宏图律师 > 张宏图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