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
对方原来在父亲工厂打工,后来自己开了家小公司
今年5月问父亲借款5W,有借条,承诺1个月后归还,当时欠条上未标注还款日期
之后就寻找诸多借口不肯归还,多次拖延还款时间
后于9月来沪,说是10月10日一定归还,并在欠条上补了日期
但是到现在仍然未还
对方承认欠债,但多次欺骗我父亲
父亲于上周亲自上门要债,已一周未归
对方是江苏吴江人,我是上海的
请问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能追回欠款,如果需要打官司,律师费由谁负责?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23-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凭欠条即可起诉对方,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律师可以由对方负责,但各地法院的认识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