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厂面试工作而签合同时却变成另外一间派遣公司这样合法么

在这个厂工作快1年 09年11月4日进厂,今年5月份签了2份合同,一份是去年860底薪的合同没注明日期,第二份是今年1100的底薪,却是英德的一间公司!
签是也没提是补签合同,还是英德的也没解释为什么签英德的!这样算欺骗么?
保险也是去年没买。今年5月份买的英德的保险!但我工作的地方在广州!
这样的合同合法么!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25-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这样的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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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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