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家人伤害危及生命,如何判定责任?
我外公今年84岁,有糖尿病、冠心病,但平常生体状况尚佳。于10多年前与刘某再婚,老两口单独住。今年10月中旬,外公腹泄住院,至22号左右已经要好了并准备出院,当晚外公一个人呆在家里,刘某的孙子(现8、9岁)敲门进屋,二话不说就猛踢我外公生殖器两脚,随后外公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外伤引发疝气,但输液一天后,情况并末好转,24日早上确诊为会阴肠梗阻,右侧睾丸鞘膜穿孔、积液,腹腔积液,再加上腹泄等情况,下了病危通知书。现在经过手术,情况有所恢复,但仍不容乐观。
在这件事情上,无故伤人的是一个未成年人,从名义上为继孙子,做为受害人方面,要如何追究伤人者的责任,而且,受害人的哪些亲属可以向伤人者追究责任,伤人的一方应承担哪些责任??
感谢
补充提问:
现我外公已经因此去世,后事已全部办完,事出当时并没有报案,遗体也火化了,请问,要怎么解决举证问题?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10-25-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刘某的孙子的父母监护不力,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爷爷毕竟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以其名义追究伤人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