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打残人该如何处置
约是傍晚6~7点钟这样,我朋友一家人开车回家准备到家时拐进院内时,突然一男子(事后知该男子为本县城管部门一职员)搭一小孩骑摩托车过来,相距约1.5米这样两车才相撞的。但男子不服,说我朋友吓着他孩子了,突然就用力一拳打到我朋友的眼睛,我朋友当时流出的血已经把那只都盖完后从脸颊不断流下,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了。但该男子却还是不服,一直继续大打拳脚对我朋友。我朋友的妻子怀里抱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在车内见状却无能为力,只好打了110报警求救,110来了见那男子还在打我朋友上前阻拦后我朋友才得以逃离他的殴打。当时上前阻拦的一名干警也被他得一边耳膜破了,我朋友现在还是在医院观察着,据初步诊断为该只眼睛骨折、眼球掷挫,已经住院两天了仍无法争开眼睛看东西。对以后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请问这种情形我朋友应要求他具体赔偿哪些费用,各为多少的金额才是最合理的呢?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10-30-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的伤情的话,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作民事赔偿 ,不构成轻伤的话,赔偿医药费、伤残费用 、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