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鉴定出问题,是否能得到法院认可?
当天伤情诊断,北京友谊医院说是没有问题。对方强调是腿不行了,结论出来了是老伤,不是新伤。而两天后,对方自己(没带警方去自己去的)积水潭医院CT影像重建检查出来了是有五根肋骨有激情为的小裂纹,而对方找派出所做得司法鉴定是三根。对方出过五年工伤,腿上有旧伤,第一次检查没得逞,第二次有可能自己造伤,真可恶。明明是偷抄了我方销售客户档案,却在派出所里秘鲁说是我方抄了他的,太可恨。法院会详细调查这事吗?能间接证明对方的欺诈吗?请问:怎样证明这两天的空息时间,与本案无关?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法院才会认可?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30-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法院一般不会详细调查这事,如果对鉴定结论认为不服的话,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不成的话,由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