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一案

理赔一案
张建驾驶一辆轿车与刘晓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乘座摩托车杜飞受伤住院。
杜飞是刘晓的舅妈
杜飞住院花了10000元,张键没有出医疗费也没有去医院看过杜飞。
交通事故组给出的认定书是张键应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刘晓应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杜飞没有责任。
杜飞要起诉张键理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20000元。
不知道起诉张键克复得到理赔。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11-01-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能得到赔偿,在110000元内全赔偿,超出的部份再区分责任承担。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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