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7月底我开的是公司的汽车,在上班到公司门口右边是停车库位,当时是有打方向灯,右边转弯的时候,后面有辆电动车在靠右边超车的时候撞到我车的右车灯上摔倒;当时一看并不严重,也是公司的同事,就没有报警,和两个同事把她送到医院治疗,经拍片确认脚的小拇指下方有点骨折,就打上了石膏,医生说要3个月后拆掉石膏,在医院处理完后就把她送回了家;中间有两次复查拍片,都是我接送并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在事发后大概两个月的时候她私自到医院把石膏取下,并和医院签的协议提前取下后果自负;到现在由于石膏取下的太早骨折处没有长好;后面陆续也有一些药单子拍片等,有了单子她都拿给我,我都把钱给了她;这几天他是天天来公司找我说让我赔偿,甚至影响了我的工作,她算了一下说要7450元,也没说后续怎样解决;现在我不知道用什么流程把这件事情来处理,都3个多月了我找交警来处理这件事情还是否可以;请求给予解答!谢谢!!
补充提问:
我的车已经拐了一半了,她是撞到我前右车灯了,还属于追尾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06-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因为当时没有报警,交警已经不可能作事故认定的了,恰恰也是因为没有交警出警的记录,协商不好的话若对方要起诉你,很难有证据支持,也就是说,你现在拒绝赔偿对方,对方也会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