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贷款,别人还不上怎么办?

亲戚拿自己的身份证帮老板贷款,老板用自己的财产做了担保人。现在老板还不上钱,法院给亲戚下了传票,请问该怎么办?如果亲戚转走自己的存款等,法院会强制执行房产之类的吗?如果找老板签书面协议证明借款使用人不是亲戚的话,能作为免责的证据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06-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是一般担保,在执行完老板的财产后,方可由你承担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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