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该怎样散伙?
您好,我去年和朋友合伙开店做饰品生意,我们共同出资,一人一半,店铺我是合同人。进的货放在合伙人家里,(当时店铺还没装修好)于是她在家就开始卖给她的朋友,说是卖了2万,一直说要分钱,可是拖了几个月也没给我钱,最后告诉我卖的钱已经进货,当时我很生气,但是她态度很坦诚说是为了店铺好什么的也有进货单,真假我也就不计较了。之后经营业还可以,赚的钱都放在她那,由她算账分钱,后来我去上班了,店铺找了导购,还是由她管钱。但是突然有2个月的流水她就突然通知我说又拿去进货了一分都不分给我!我很委屈的又忍了,于是我约定每个只月拿3千进货,结果她就进一堆烂货而且没有进货单,最近她悄悄要自己开新店,被我知道了,我还没想好怎么应对也没跟她说我知道,结果上周她跟我说又进了几万的货是她自己垫钱,意思是让我背帐,可其实那些货一大部分是给他自己店预备的,而且到底有多少我也不知道,都放他家,现在我决定跟她散伙,不想再继续经营这个店铺,请问我该怎么散伙呢?那些烂账和假账我可不可以不承认?是否要承担她所谓的货钱?是否要清算?如何清算?可以分货散伙吗?因为我的投资还有5万没回本,而她(我觉得)已经咪钱的咪差不多了,我是合同人,如果转店我还可以有转店费几万,她有权要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06-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是合伙事务执行人,未经你的允许掘进购的货,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缺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散伙转店费几万,她是有权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