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法可以吗?
父母在1993年承包了 黑龙江农垦科学院佳莲农场 的养牛场 合同期为三年 履行到一年的时候 场方也就是佳莲农场的 领导 强行把牛场收回 同时 有和第三方签订了承包合同 即不予赔偿 也不返回本金.为了维权只好利用法律的武器 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没想到 官官相护 这样一个违约的 事实 一打就是十六年 父母以倾家荡产负债累累 还是在坚持 。真的好寒心 我国司法是为谁公正的 公家错了也是 对吗 老百姓就得忍气吞声吗 没人权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11-06-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修改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