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未上保险,拖欠工资
您好 请问下 我09年9月在一家单位上班 2010年6月中旬左右离职 从刚入职到离职期间 公司一直是压着2个月的工资(如 应该2月发1月工资 可实际是3月或4月才发) 离职时 我2010年5月和6月的工资都还没有给我 公司说 等其他员工发放工资时 自然会给我 可之后一直没有给 之后我打电话与公司领导沟通无结果 一拖再拖 并且从我上班之日到离职 没有签过合同 也没有给我上保险 前两天我本人去这个公司要我的工资 他虽然有意要给我那部分工资 但是合同和保险的问题他们却说无法解决 请问 如果我将他们告上劳动仲裁 胜算有多少呢 我目前手里可以用的证据只有以前的工资卡 和2010年5月6月的工作记录 还有穿着这个单位制服的照片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10-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是公司违法,凭你现有的证据,会作出对你有利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