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一名员工,非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其门卫岗位工作规定是12小时,另12小时是安排在门卫住宿,该名员工已在我单位工作18个月,但在11月的时候心脏突然有问题要搭桥,花费10多万,由于其身体问题我方给予辞退,现其要求我方须支付5万资料费用,和12小时的加班费。请问其诉求是否合理。我方要补贴要补多少?
补充提问:
但如果按工伤处理,是否需求其去申请工伤认定呢?另他要求为我方支付他医疗费用的部分,是否合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13-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该员工的情况按工伤处理,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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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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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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