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一名员工,非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其门卫岗位工作规定是12小时,另12小时是安排在门卫住宿,该名员工已在我单位工作18个月,但在11月的时候心脏突然有问题要搭桥,花费10多万,由于其身体问题我方给予辞退,现其要求我方须支付5万资料费用,和12小时的加班费。请问其诉求是否合理。我方要补贴要补多少?
补充提问:
但如果按工伤处理,是否需求其去申请工伤认定呢?另他要求为我方支付他医疗费用的部分,是否合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13-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该员工的情况按工伤处理,可以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