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今年年初我和她合资开了一家美容店,中间由于我们不和,我把店全部转让给她了,当时以为都是朋友什么证据也没立,转让费用也没有给请我。现在她却把店转给第三者了,可是店的营业执照和法人都是我的名字,合作的人又把所有手续拿走了。接店的第三者不给顾客服务,说合伙的人把所有产品都拿走了,由于顾客当时从我手里办的卡。所以顾客却都来找我的麻烦,并和接店第三者把我告上法庭,但是钱都是合伙人拿走的(在转让费里面了),我是否有法律责任?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我和顾客一切去找合伙人是不是合乎法律?谢谢大家帮忙!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02-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对顾客要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当然你是可以和顾客一切去找合伙人的,但最终你要以合伙人的身份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