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妥善处理好孩子抚养费和财产的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日本人婚姻的问题。我的男朋友是日本人,今年37岁,两年前由于前妻出轨离婚,拥有3个小孩,而且三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所以,他需要交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万日元,到现在,他一直都是每月在孩子面前将钱交给抚养人前妻,他的前妻也还没有什么赖账行为。但是他们的抚养费,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写成书面合同,而且,抚养费要交到什么时候,双方也没有商谈过,更不要说书面合同了。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因为我担心,就抚养费的交付行为和交付期限这一问题,以后会出现什么矛盾继而酿成官司。另外,关于财产的问题,他为了让我安心,答应我将房子和地皮均赠与给我,关于这件,我也想知道,将房子和地皮均写成我的名义,这块财产的事,就可以放心了吗?如果这两件事,这样子还不能放心的话,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使这件事以后没什么争议呢?如果不清楚日本的法律,我可以请教一下按中国法律会怎么处理。再次感谢替我解答的律师,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07-状态:未解决]
张宏图律师的解答:

你们是否结婚,如果是同居关系 ,那么他的赠与和行为,可以去办理公证,之后将该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否则,只有协议,没有过户的话,该房产还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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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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