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纠纷!

爷爷的一处房产在与后奶离婚时,法院调解书上写房屋由后奶使用,后奶去世后交回爷爷原单位!现在后奶已不在,房屋正在动迁,我父亲在公证处没报爷爷再婚的情况下将住房改为自己名字下!现房屋产权归我父亲所有。1。房屋产权归我父亲所有,房屋可以不交回爷爷的单位吗?2。我父亲在公证处没报爷爷再婚的情况下将住房改为自己名字下,如果后奶的儿子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会对房屋做如何处理?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3-12-状态:未解决]
滕月辉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弄清楚房产的性质,单位产权还是私人产权。
其次,若有争议,应收据证据向法院起诉,若公证处违规,可连同起诉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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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捷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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