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效超过了吗
请问各位老师,我从2008年1月17日到某公司上班,至2010年1月离职,这期间没签过合同也没上过保险,请问我的时效期过了吗?还可以申请二倍工资吗
补充提问:
我是2010年1月申请的劳动仲裁,但是仲裁说我要求的二倍工资已过了时效性,说是从我申请仲裁开始往前数一年的事情才算的,2010年1月的前一年是2009年的1月,所以二倍工资找不回来,这合理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11-状态:未解决]
滕月辉律师的解答:
没有过诉讼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
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并要求单位支付因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若需委托,可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