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否认的的胎心检测病历,是不是公正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
您好!市民***在儿童医院胎膜早破,流羊水,胎头高浮,难产,医院没有如实告知,没有按照医疗规范观察检查胎心,极少过来关心她,任由她呆在待产房,拖了10个小时,孩子没有生下来,脐带脱垂流出来了,这时已经是晚上了,医院才临时匆匆转移到楼上手术室进行剖腹产。产妇吓得半死。孩子出生后,医院还欺骗家属孩子很健康。第二天孩子手脚发抖,转到儿科,10天后才告知孩子缺氧脑病,心肌损伤。本来病人不懂得追究医院的责任,几个月后听说这样的病情是属于难产率非常高的,医院只要经常检测胎心,及时诊治,采取措施,就不会这样,才知道被医院的医护人员耽误害惨了。病人想追究医院的责任,了解病历。但是医院三番两次推脱,没有提供全面的病历,后来病历也被医院写成有医护人员每半个小时检测一次胎心了。这样的病历-《胎心检测》,没有病人的知情与签字,被医院、医学会当成医院没有过错的证据。大家评评,病人否认的没有病人知情与签字莫名其妙的胎心检测病历,有没有道理?是不是公正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3-08-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要求鉴定,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