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追加被告问题
您好,有这么个情况,我和前妻在2008年1月协议离婚,没多久她因欠债去了好地,户口没办法迁走,前阵子听说她在去年办了平安易贷借款,现无偿还,银行开始起诉她,起诉书已寄到户口所在地,我没去拿,我想咨询的是按法律离婚这么多年了,她的欠债是跟我没关系,可气的是当时她贷款时配偶一栏还把我的资料填上去,法院是否会根据户籍档案中的关系而追加被告,因为户籍中的关系都没改,婚姻状况应该只有当地民政部门才有吧,法院是否会去调查?
如果会被追加,法院是不是要单独通知我本人呢?我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冻结银行账户啊!
补充提问:
两位大哥,麻烦看清内容再回答好不!这事跟我没关系,我想知道的是法院追加被告是要看民政部门的档案呢还是根据户口上显示的关系?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4-03-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可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