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追讨的问题。

麻烦问一下,我离婚后两年判决期内没有主动向男方索要过抚养费,已过31个月男方均未支付过抚养费,发过短信提醒过,但是对方不回应,还通过别人放话说因为我方不让其看孩子所以不支付,其实我从来没有不让他来看过,只是希望我们能够对探视方式进行协商,但对方不予以回应,是否可以向其追讨抚养费,这种追探是否有期限规定?如果他不支付抚养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公正的形式确定,我方可以自主为孩子改名和以后不需要尽赡养义务?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4-04-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通过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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