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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追讨的问题。
麻烦问一下,我离婚后两年判决期内没有主动向男方索要过抚养费,已过31个月男方均未支付过抚养费,发过短信提醒过,但是对方不回应,还通过别人放话说因为我方不让其看孩子所以不支付,其实我从来没有不让他来看过,只是希望我们能够对探视方式进行协商,但对方不予以回应,是否可以向其追讨抚养费,这种追探是否有期限规定?如果他不支付抚养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公正的形式确定,我方可以自主为孩子改名和以后不需要尽赡养义务?谢谢
咨询者:
fa2147519037
福建
[
咨询时间:2014-04-04
-
状态:未解决
]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通过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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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猛律师
执业机构: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福建 厦门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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