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退伙纠纷

像合伙经营退伙了,原告提供对方签下的借条作为证据,证明其确认被告合伙经营期间账目已经清算完毕,确认是已经是退伙的退伙款。而被告提供了收款收据还有店面租凭,来确认原告和被告存在合伙关系,要求对其期间账目进行清算。而被告的收款收据没有证明对象。店面租凭也是没有证明对象,店面转租合同也是用笔草写的。像这样法官会依法支持原告吗。按照法律程序会怎么判

补充提问:
就是对方已经提供借条给我。确认欠我钱,。这笔钱也是已经清算完毕后,对方亲笔签下来给我的,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胜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5-16-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有借条的,以借条确认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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