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日本人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落户中国

我和前夫<中国人>2008年结婚,2010年因感情不和分开,因为前夫不同意离婚,一直拖到2013年1月才办的离婚手续。并办理了无子女的手续。
2011年12月我和日本人《已婚〉〉相识,2012年6月我生下一女,当时应为害怕不知道怎么办理,所以出生时报的是前夫的名字,2013年在日本的中国大使馆里已经申报了孩子不是前夫的。也办理了孩子的中国护照。

现在,我和孩子准备回中国。请问孩子可以在中国落户口?现在孩子的生父同意做亲自鉴定,也同意认领孩子了。
需要罚款多少呢?


补充提问:
需要罚款多少呢?
需要哪些手续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6-05-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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