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记录与现状不符可以要求医生重写吗?

患者是车祸,72岁,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出院记录表述:患者经治疗后,神志清楚,稍显呆滞,尿管仍未拨除,四肢均可活动,一般情况可。现状是:记忆缺失,对亲朋认知反复,连我父亲和我都认不清楚,大小便不知,不会自主翻身,右手弯曲时手臂抬不起,手腕无力,经常是下垂的,手指拿不住东西,不能站立,饮食要喂,生活不能自理,要人照顾。出院表述严重影响伤残鉴定,鉴定所初步综合评定不超过8级。我可以要求医生按现状写详细吗?如果医生不同意怎么办?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07-28-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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