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情况法院是否是错误的,我该怎么办?

由于有财产须评估,法院发出传票通知我参加摇号,但传票上没有填送达地址,更严重的是传票姓名错误,由于我出差该票由家人待收,并且事后1周才给我,因此本人没有参加摇号,并在事后向法院提出重新摇号,法院不同意,请问法院这做法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10-30-状态:未解决]
陈福猛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姓名错误,则通知没有送达,存在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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