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

2010年我承包一个学生宿舍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本地村民贾某多次以各种理由阻挠施工,要挟我方。为了保证工期按时完成,我找人说请,贾某开始要5000元,经人说我答应给了2000元,贾某还提出其它附属条件(如安排亲属干活、分包一些等)。当时不敢报案,请问过去一年多了,是否可以报案?此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应该向刑警队还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呢?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8-29-状态:未解决]
卢慨律师的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追溯时效至少是5年。建议尽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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