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介绍的情况看,此合同属于建筑施工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你咨询的合同存在以上情况,属于绝对无效的情形。撤销绝对无效的合同,无时效限制。但在建筑施工领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很多地方性法规、规章中都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垫款施工,否则合同无效。但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合同的效力。这是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