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其中有份工程量确认单,总包签字,没盖章,是否有效

我司在跟总包结算一个项目,当时与总包的2位现场的预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签订了一份工程量确认单,文件上还有一条说明:说此文件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工程量,上面只有他们的签字和我是人员的签字,没有盖章,现在甲方故意拖延,不承认,如果要打官司,这份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6-09-状态:未解决]
卢慨律师的解答:

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的签字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除非总包单位在其签字前有解除其职务的通知,否则,它们完全应当可以代表总包单位。工程确认单就是现场签证,在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对其效力已经予以认可,应当没有问题。建议聘请律师。

我咨询卢慨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黑龙江晟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哈尔滨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卢慨律师 > 卢慨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