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纠结,不是当事人动手
几个人在公交站等车, 然后公交车来了, 前面的人下意识往后退了一下, 踩到了后面人的脚, 后面的人因为剧痛和重力平衡膝盖撞到了前面踩他的人, 结果造成前面的人被进站的公交车碾压在车轮下致死。请问这件事情应该谁承担责任,分别是多少?被踩的人或是公交车司机是否会被判刑?求解释!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06-27-状态:未解决]
卢慨律师的解答:
按照你叙述的情况,我认为:被踩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至于司机的责任,需要先根据现场勘查,认定其是否有违章驾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