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变更羁押后的程序
我老公一行五人因故意伤害罪从2014年9月23日刑事拘留(伤者为轻伤、已赔钱、伤者已不追究),同年10月31日逮捕,现一退后检察院变更羁押4月12日到4月27日,我想问下变更羁押后是走什么程序?
补充提问:
4月27日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已经是二退了,是不是二退不起诉的机率会大些?如果委托律师,律师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不起诉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4-24-状态:未解决]
卢慨律师的解答:
如果处理得当,我认为可以争取做不起诉。二次退补说明有的事实尚不清楚,应尽快聘请律师,机不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