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闯民宅和正当防卫的问题

关于私闯民宅和正当防卫的问题、有4个人闯进我家殴打我妈妈,我妈妈有皮外伤,我妈妈自卫过程中打伤其中一个人的头部,我们是否要承担法律后果和赔偿对方医药费,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02-状态:未解决]
卢慨律师的解答: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帮助你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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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晟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哈尔滨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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