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要怎么分配

我和他结婚一年,婚后第三天他就去上班 然后就一周才回来一次 到后面两个礼拜 三个礼拜 一个月那样子 结婚第十一个月的时候我就搬回了娘家(在那之前我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了) 从那以后就一直是各过各的 他上班 我开店(店是结婚后用聘礼的钱开店) 不过从装修到开店他都没有来过店里帮过忙, 现在我想跟他离婚 不过他不同意 我就想到法院起诉离婚,我想问下如果离婚的话 他给我的那些聘礼还要赔给他么?还有就是结婚到现在我都没有找他拿一分钱 他赚他自己花 我赚我自己花那样 ,这样的话财产要怎么分配??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2-25-状态:未解决]
关传静律师的解答:

首先,所谓聘礼无需赔给他。
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述第(二)(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的情况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那么所谓聘礼就不用返还给他。
其次,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你们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多分、少分或不分的情形,就应当依法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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