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09年小吴去加拿大工作前,因有市场订单能力,获邀加盟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大股东约定给小吴24%股份,承诺实际只须出资20万元,后续由公司盈利冲抵!
因为关联交易,小吴去加拿大工作,同时委托大股东代为变更股权信息,由大股东方人替代小吴,做了工商变更,双方没有书面协议,小吴本人没有到场。变更前后小吴均没有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一直也没有过问,也没有收到\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两年后,大股东拿出经营报表,告知连续亏损16个月,累计达300多万元。
请问,小吴需要承担多少经济责任?非常感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9-21-状态:未解决]
王连军律师的解答:

公司是独立法人,一般应由公司独立承担责任,但股东如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应在其范围内承担责任。

我咨询王连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连军律师 > 王连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