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老人(老母亲,老父亲七十年代就去世了,老母亲无工作)有套住房,房改时由小儿子儿媳出资购买,并立遗嘱百年之后房产由小儿子所有并公证。后小儿子病故,老人又立遗嘱房产由小儿子之子她唯一的孙子继承并公证。小儿媳一直未改嫁,并尽赡养义务。现在老人九十高龄,脑子已不太清楚,她的其他子女最近定了一份“以房养老”协议,内容是从现在起,谁全权负责老人的生老病死,房子就归谁,其他子女可以不养老,并让老人按了手印。还找了见证人。事后问老人她也不知怎么回事,请问他们定的这份协议有效吗?我作为小儿媳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养老是每个人的义务,我提出共同养老,房子以后再说,他们不同意。我没有签字,协议上有我的名字。请各位老师解答。谢谢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5-状态:未解决]
徐学春律师的解答:

没签字就不生效。。。。。。
还是按公证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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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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