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例如,公司8月8日给我发出通知,让我做到9月8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前提是我无任何过错。请问,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那公司是否还需要赔偿我经济损失?
或者说我不需要经济赔偿,那我是否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合同?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08-状态:已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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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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