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多年前我帮我弟弟的孩子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说好是有偿赠予,以后还我本金,房产名和贷款人名都用的我弟弟的。

但是房子的首付和贷款一直都是我交的,所有单据都在我手里。

买房时我们也立了字据,上面说明钱都是我出的,只是顶我弟弟的名购买。

(这份字据上没有提及赠予的事情,后来我给他写了份有偿赠予的字据。



现在我和他要钱他不给,我打官司的话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12-状态:未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回这套房子的。假如他没钱支付,你可以要求把这套房子抵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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