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动迁名份问题

母亲和三对子女的家庭的户口原在同一屋檐下,在房屋动迁时被动迁组划到和小女儿夫妻分在了一起,老人在若干年前继承了原来丈夫单位分的一室户居所(非产权)并迁入母亲自己的户口,如今已经让大儿子迁入。请问老人必须生活在小女儿夫妻家中吗?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补充说明:母亲的丈夫已经过世多年,老大和老二的家庭都认定母亲必须住在小女儿夫妻家中。目前母亲的户口和大儿子在一起。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21-状态:未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老人可以居住在任何子女家中。另外对老人的动迁补偿份额问题,老人是可以要求小女儿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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