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十几年前,我外婆的房子动迁,然后把我的户口分成两份,分了两套房子(也就是每套房子里都有我一半的户口)。一套是给我舅舅的,我在前几年已经写了放弃争他这套房子的权力。还有一套是我阿姨的,我现在对我阿姨这套房子有争取的权力吗?(我作为安置人员在动迁房屋协议上都写好的,但是在房产证上没我的名字的。)我阿姨说我是没有的。如果这是亲属之间的良心帐,那我可以主张我的哪项权利?如果她要把房子卖掉或者是加户口进来,需不需要我同意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1-30-状态:未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起诉主张你对房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