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2008年婚前个人出资首付买房,2009年成婚后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婚后孩子出生3月后,2010年一月开始,女方无故抛夫弃子,开始分居,分居期间的工作收入也不参与共同还房贷,并从未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而女方身体健康,目前工作收入都很不错,生活压力比我小的多,既不承担孩子抚养义务也不参与共同还房贷,未尽抚养孩子的责任,由我一人来抚养孩子和还房贷。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经超过3年,现在要离婚了,房产会如何分割。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12-29-状态:已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离婚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多年的小孩抚养费并分割其名下的存款等财产,房产对方可以是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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