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椎微创术后右腿丧失运动能力

病人由于胸椎骨密度异常,行射频消融并加注骨水泥,术中即发生右脚不能动。术后医院予以治疗,但效果不明显。这种情况怎样处理?算医疗过错吗?如果不算,能否和医院就延长治疗产生的费用,以及产生的不良后果进行协商赔偿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4-13-状态:未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追究医院的赔偿责任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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