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朋友,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上面写明男方给女方房屋折价款80万,分三年给清,孩子归男方所有,女方收到全部折价款后7日内配合男方过户,我们想请问:因为没有给女方看孩子,三年后,女方在收到全部钱款后,如果借口因为没给他看孩子而不去过户,这个法院会支持女方吗?
另外,这套房子可能要拆迁了,但三年还没到,折价款还未全部付清,女方的名字仍然在房产证上面,请问女方到时候还可以再要求拆迁款上面分一笔吗?
调解书上面还有一句:离婚后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男方如果现在买车,写在自己名下,女方无权管的吧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7-30-状态:未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产权过户的。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动迁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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